美國人常說"party like a rock star",就是說搖滾歌手是搞趴中專家的專家,也是為什麼夜店暢銷的提神飲料叫作Rock Star。我一開始很不懂,那些搞流行音樂的不是更會搞趴嗎? 你看饒舌歌王的MV裡總是穿金戴銀,然後永遠都有源源不絕的香檳和半裸的女人,跟著單調的節奏肉球晃阿晃的,每天生活就是在開趴。搖滾歌手總是穿著汗水濕透的T shirt牛仔褲,看起來比較像做粗工的怎麼會搞趴?

現在搖滾歌手和流行樂手可能旗鼓相當,但是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搖滾歌手的作風可是超級bad boy! 現在大家對Lindsay Lohan一點小越軌的舉動就大驚小怪,想當年這些搖滾樂手可是玩到昏天暗地瘋掉再瘋掉, 誰管得著。新一期的Maxim雜誌裡擷取了Duff McKagan的回憶錄,讓人窺視怎麼樣的搞趴才是搖滾歌手的傳奇作風。

首先,如果有人不知道Duff McKagan (好啦,其實我也跟他不是很熟),他是Guns N Roses的早期團員,因為他愛喝酒,Axl幫他取了一個外號,叫"the King of Beers"(啤酒之王)。後來GNR漸漸出名,有個卡通影片找上門來,希望可以用"Duff, the king of beers"當作卡通裡面的啤酒廠牌。Duff心裡想哪有成人會去看卡通,不假思索沒簽合約就答應了,現在我們看辛普森Holmer愛喝的啤酒牌子就是Duff, the King of Beers。和現在的窮酸樂團比起來,當時的大型搖滾樂團可是呼風喚雨揮金如土。90年代早期GNR在全球巡迴Use Your Illusion演唱會,隨隨便便整團隨從加起來就超過100多人,除了一堆「合音天使」,同行的還包括樂團專用整脊師、按摩師、聲樂教練和刺青師傅;當然每個團員也都有專屬的保鑣和司機,完全過著帝王般的生活。這些人的巡迴演唱可不是包企業用的私人飛機,而是大型商業用727客機,每個團員有專屬的房間,有時間搞趴絕不浪費。

既然是搖滾樂手,怎麼可以不吸毒呢? 美國的有錢的名人裡,誰可以真正跟性、毒品和酒精完全不帶關係? 依照環境許可接觸或多或少罷了,白宮主人也會偶爾傳出各樣醜聞,更何況是這些標榜沒人管得著的搖滾樂手。Duff承認去當時的捷克斯洛伐克表演的時候,柏林圍牆才剛倒,在這種歷史性的時刻他去到了歐洲最美的城市之一,卻一路酒醉吸毒到恍神並在事後完完全全不記得自己去過捷克斯洛伐克,就算看到護照上的印章也絲毫無印象。那時候的他已經嚴重酒精中毒,一起床就灌vodka,手腳末稍因為吸毒過量經常流血,完全呈現毒蟲的狀態。好不容易Use Your Illusion的演唱會告一段落,Duff又馬上開始他自己的Believe In Me巡迴演唱會,雖然稍微出師不利,但有GNR的餘溫支撐後來也還順利。那時候Duff從喝vodka的習慣改為葡萄酒,一天要喝上十瓶。過量飲酒讓他出現胃酸逆流的情形,整個人也開始浮腫。

雖然身體狀況已經爛成這樣,血統正規的搖滾樂手還是不會就此霸休的,趴還是照跑。巡迴結束回到LA後,除了自己家裡經常舉辦的裸女趴外,其餘的日子就在LA各大夜店的VIP包廂度過。只要有樂團在任何一間夜店演奏,那個晚上就會在哪個歌星家辦慶功宴,一連慶祝三天三夜是常有的事。那個年代大概也是搖滾樂一段很奇特的時光;散發異樣的光,燃燒的卻是樂手的生命,似乎他們除了音樂以外,還把人世間的極樂和極苦同時表演給你看。那個時候,Duff和Tony Bennett,Pearl Jam和Alice in Chain等團體一起表演,然後緊接著的昰沒天沒地的酒、毒、與女人, 日復一日。

Duff的身體終於爛到讓他稍微覺醒。他手腳不斷出血,血便和鼻血也不停,身上都是爛掉的瘡,整個房子都是他身上的惡臭。他決定取消接下來的行程,回到之前在西雅圖買的湖濱別墅休養。在LAX他巧遇Nirvana的Kurt Cobain,搭同一班機回西雅圖。他們不算很熟的朋友但是還是坐在一起聊了一下。彼此都心知肚明對方的處境和自己相同,被突然的名利綁架成酒精和毒品的奴隸。Duff本來想邀Kurt Cobain一起到他的湖濱別墅一起過rehab,但是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一個大男生要約不太熟的別團樂手一起到湖濱別墅過日子本來就聽起來很詭異)等到一出飛機,兩人馬上就被大批歌迷包圍,不說一語就分開了。

幾天以後,Duff的經紀人告訴他Kurt Cobain在西雅圖的住所舉槍自盡。自己也亂成一團的Duff,也因為自己之前與Nirvana結下的樑子,裹足不前無法在當時向Dave Drohl和Krist Novoselic致哀。Duff是最後看到Kurt Cobain的少數人之一。

 

多少遺憾...

 

不久之後的某天,Duff在床上被巨痛吵醒。他一個人在家,痛到無法下床求生,連聲音都難發的出。所幸兒時好友剛好來找他,把他帶到醫院急診。經年累月遭受熬夜、酒精、毒品的摧殘,Duff已經奄奄一息,連醫院給的嗎啡也已經對他起不了作用。如刀割般的疼痛在他的腹腔裡蔓延,他唯一擠出的句子只有請求醫生讓他痛快的死。經過檢查,醫生發現他的問題不比尋常;Duff的胰臟不但腫脹得跟橄欖球一樣大,還在體內爆開,具強烈腐蝕性的消化液對腹腔內部的器官造成嚴重的三度灼傷。(還有誰搞趴比搖滾樂手屌?胰臟都爆給你看了!)

不過不要太擔心,這是擷取自回憶錄,當然代表他沒有就降死翹翹囉~ 醫生把他部分胰臟切掉,他還是活著,要一輩子洗腎就是了。不過從那次以後他就戒毒了,然後陰錯陽差變成星巴克、亞馬遜和微軟的早期投資者。(西雅圖真是地靈人傑阿!) 還成立了專門幫音樂人作投資的顧問公司,現在還是個健身好手呢!

 

一般人想在明星身上窺視傳奇性,而在他身上發生的大起大落算是很極端的例子吧! 聽起來很難想像那是一種什麼樣的人生。有這種經驗的人所詮釋的音樂,是不是更有影響力? 像Kate Moss剛抹完鼻頭粉末那最迷濛的眼神。燃燒自己,照亮別人。

 

duff_mckagan_3.jpg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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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llahta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