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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de也是一個學校沒教的用語,幾乎一來美國就馬上會用所以如何相遇也是查無可考,跟老公一起回台灣的時候當然照常使用,被我爸問到還一時之間不知道怎麼翻譯呢! 後來想想,用第二人稱使用的話應該像是國語我們用的「欸」,可以依照語調變化代表許多不同涵義。前幾年Bud Light的一夕列好笑的廣告其實就是示範用法的最佳說明,也可從此看出這是男生比較常用的字眼。如果是第三人稱的用法話比較像是「那個男的」,應該比that guy還要更口語一點,正式場合請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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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llahta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